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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专项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9 生效日期: 2003-08-19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办房[2003]122号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
  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上访,尤其是集体上访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专项调查的函》(建办住房函[2003]366号)。为做好我省专项调查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各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拆迁上访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现将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城市房屋拆迁基本情况(见附表1); 
  (二)拆迁上访基本情况(见附表2、附表3)及主要原因; 
  (三)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四)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五)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六)对住宅改为非住宅的认定和补偿的具体做法及政策建议; 
  (七)因历史原因造成规划、建设手续不全的房屋,在拆迁时认定和补偿的具体做法及政策建议; 
  (八)各地在拆迁评估、行政裁决、强制拆迁中的具体做法及对规范拆迁评估、行政裁决、强制拆迁的具体建议; 
  (九)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补偿; 
  (十)如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双困'家庭拆迁安置补偿; 
  (十一)对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有效避免拆迁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各市建设局(房管局),要对调查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各地都要认真听取司法部门、信访部门、拆迁评估机构、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意见,切实做好此次专项调查工作。 
  (三)各市、县应提供全面情况,每个设区市要上报两个典型案例。建设厅抽查到的城市要写出专项调查报告。 
  (四)8月24日前将调查报告及附表报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 
  联系人: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吴书印  马志华 
  联系电话:0311-7904554 
  传真电话:0311-7023520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 1、全市房屋拆迁情况汇总表(略)
  2、全市房屋拆迁上访情况汇总表(略) 
  3、城市房屋拆迁上访统计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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