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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1 生效日期: 2003-09-11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一、市科学技术局(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设立市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及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市房管局(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房屋拆迁许可中跨城市接受委托拆迁、委托拆迁合同鉴证、自行拆迁
  2.省部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单位房改方案核准中非国有企业房改方案

  三、市卫生局(2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产品
  批准文号

  四、市广播电视局(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业务施工资格

  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接受捐赠及印制宗教书刊、音像制品
  2.修建露天佛像、神像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七、市档案局(1项)
  取消的备案事项
  1.成立企业档案馆

  八、市司法局(1项)
  取消的审核事项
  1.律师资格考试授予

  九、市建设局(11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建设工程实验室资质(三级)
  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2.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
  3.建设工程实验室资质(一、二级)
  4.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5.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检测站资质
  6.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
  (三)取消的备案事项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证书
  3.节能建筑设计方案

  十、市财政局(8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及有控股企业移动电话购置
  2.市级医疗保险支出计划及市直医药品结余返还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企业法人单位国有资产占用、变、注销及年检登记
  2.市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
  3.会计从业资格及以计算机代替手记账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登记
  2.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失业险金、再就业保险、低保资金支出计划
  3.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计划

 

  十一、市公安局(1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按摩服务场所的设立治安许可
  2.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3.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
  种行业许可
  4.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
  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
  5.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6.个人从事印刷活动特种行业许可
  7.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治安许可
  8.设立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及
  个体工商户许可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销售登记批准书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取消的审核事项
  1.进口彩色复印机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十二、市民政局(3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单位或个人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
  (二)取消的核准事项
  1.社会团体刻制印
  2.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

  十三、市文化局(2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许可
  2.地方性的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展览、展销

  十四、市水务局(1项)
  取消的审批事项
  1.市管水利基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

  十五、市人事局(5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乡镇企业优秀人才家属“农转非”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引智成果推广示范项目
  2.初、中级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高级人才引进鉴定
  4.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指标
200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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