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石政办发〔2004〕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基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宣传、整治隐患,切实改进和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努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促使乡镇(街道办事处)健全安监机构,增加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全面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过各县(市)区推荐,确定5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由市安办负责制订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抽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负全责。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及工作重点、目标、标准、方法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基本要求
(一)组织建设
1、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兼安办主任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副主任)担任。委员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妇联、工会、团委、供电所、农机站、经发办、工商所、文化站、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员组成。安委会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民安全教育,以及生产经营、消防、交通等方面(包括工矿企业、学校、建筑施工、市场、道路、农电、农机、娱乐场所、民爆器材)安全工作。村(居)委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村(居)委副主任、村办企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代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挂“XX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由一名副乡镇长(副主任)担任。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量大小,配备2-5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做到人员编制、工资发放、办公经费、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五到位”。
3、组建村(社区)安全生产联组。明确1-3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村(居)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交办的工作任务。
4、落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业生产经营、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乡镇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及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委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总结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各级、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有安全生产专栏,村(社区)要有安全生产墙报,农户(家庭)要有安全生产常识小册子或宣传画,以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定期组织车主、矿主等业主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其所从事工作的有关安全技术资格。
3、矿山企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和重点路段要有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齐全醒目。
4、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
(四)隐患整治
1、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整治事故隐患的投入,按期完成重点隐患整改任务。
2、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3、全部关闭非法矿山,严禁乡镇干部投资(集资)参股办矿,已参与的必须全部退出。
4、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
5、对于严重违章现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7、各种车辆牌照齐全。
(五)档案管理
1、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表、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道路状况、工矿企业情况、客货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情况)及事故统计表规范上墙。
2、要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上级政府及部门下发安全生产文件学习记录、隐患排查与整治验收登记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及办公室文件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档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档案、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3、安全生产档案记录要完整、详尽、无损毁。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04年10月底以前,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阶段要制定出建设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深入有关乡镇,加强指导,提供帮助。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阶段。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2005年6月前要有25家左右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基本要求,2005年年底前其余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基本要求。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阶段。从2005年7月开始,在全市乡镇推广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经验和成果,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增强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示范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加强检查指导,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要给予表彰,全面促进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名单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名单
1、长安区:西兆通镇
2、桥西区:留营乡
3、新华区:杜北乡
4、高新区:留村乡
5、裕华区:宋营镇
6、桥东区:胜南街道办事处
7、井陉矿区:贾庄镇
8、高邑县:富村乡
9、平山县:宅北乡、岗南镇、下口镇
10、深泽县:赵八乡、深泽镇
11、灵寿县:岔头镇、灵寿镇、陈庄镇
12、元氏县:槐阳镇、前仙乡
13、栾城县:楼底镇、郄马镇
14、正定县:诸福屯镇、正定镇
15、井陉县:上安镇、吴家窑乡、威州镇
16、赞皇县:南邢郭乡、院头镇
17、藁城市:九门回族乡、廉州镇、南董镇
18、辛集市:新城镇、田家庄乡、小辛庄乡
19、鹿泉市:石井乡、获鹿镇、宜安镇
20、晋州市:桃园镇、东宿办事处、晋州镇
21`、新乐市:南协神乡、长寿街道办事处
22、无极县:无极镇、北苏镇、郝庄乡
23、行唐县:口头镇、龙州镇、独羊岗乡
24、赵县:沙河店镇、新宅店镇、前大章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