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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节后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0 生效日期: 2008-02-10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水电发[2008]1号

广东海南广西福建浙江江苏河北辽宁山东天津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云南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航集团,部属各海事局:
  春节假期过半,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水路春运形势总体平稳。春节过后,旅客返城成为运输高峰,水路交通压力增大,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为做好2008年春节节后旅客运输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路旅客运输组织领导,确保运输安全、有序、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通畅顺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2008年春节节后旅客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一部署和安排。在此期间,水路旅客运输特点一是人流相对集中,流量大;二是地区分布相对集中,特别是舟山群岛、渤海湾、琼洲海峡和长江三峡库区等地区。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节后旅客运输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继续强化运输组织,确保运力充足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准备充足运力,改善运输组织,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一是要提前调查预测本地区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根据客流变化,合理调配运力,调整航班密度,及时增加班船。二是要按照我部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保证农民工顺利出行。三是港口、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确保班轮正班正点运行。四是要认真检查落实春运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体系,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春运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船舶载客定额售票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专门人员对滚装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交通、海事、港口公安、港航管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相应安全工作。
  其它事项,请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交公路发[2008]3号)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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