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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华夏行业,证券编码:160314)2008年1月14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自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仍为10%。
2、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的参考净值(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