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7]3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汉诺威国际交响乐团一行52人,于2007年12月18日至2008年1月18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