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80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瑞典阳光乐队(The Sunshine)一行5人,日本辣音乐队(Ra:IN)一行3人,于2007年9月8日至9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