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申请划转碳化硅出口配额的请示》(甘商贸字〔2006〕5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的碳化硅招标资格、出口业绩、中标配额划转到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并取消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碳化硅出口配额、出口业绩和投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