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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划转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碳化硅出口配额招标资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08 生效日期: 2006-11-08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贸批[2006]340号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申请划转碳化硅出口配额的请示》(甘商贸字〔2006〕5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的碳化硅招标资格、出口业绩、中标配额划转到甘肃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并取消刘家峡水电联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碳化硅出口配额、出口业绩和投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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