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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选择100个县组织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 2006-11-23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林造发[2006]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农田防护林体系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确保农业稳产高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通过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和平原绿化等工程建设,我国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田林网控制率达74%,初步构建起了农田防护林体系框架,为保障我国农业生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前期营造的农田防护林树种结构单一,生态稳定性差,林木受损严重,林带残破不全,低效林、残次林较多,过熟林面积不断加大,影响了农田防护林整体效能的发挥,急待更新改造。为此,吉林等一些省区已先行开展了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与做法,为全面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及时推广各地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经验,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2006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办好16件实事的通知》(林造发〔2006〕52号)精神,经认真调研并结合各地推荐上报,我局决定选择北京市通州区等100个县(具体名单见附件),组织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合理改造,因地制宜、分类管理,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原则,以残次林和过熟林改造为重点,更新改造与积极发展相结合;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农田防护林建设的质量和防护效益为核心;以完善政策和依法确权为保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收益和林农的权益;以完善农区综合生态系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探索出本区域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新机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农田防护林经营管理模式,使更新后的农田防护林成为生产力更高、结构更优、系统更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
  二、要精心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年度作业设计。为确保各试点县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任务落到实处,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组织各建设单位抓紧时间,结合区域特点和建设目标,以县为单元组织编写《2006-2010年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我局备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申报条件、建设布局和原则、建设任务和目标、投资的测算及资金筹措、支撑措施、组织保障、检查验收等内容。各县要根据实施方案编制年度作业设计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考虑到三北地区的特殊性,可由我局三北防护林建设局统一组织制定三北地区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指导该地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活化机制。完善的政策和良好的机制是促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的关键因素。各地要在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5〕217号)的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活化机制。一是坚持大多数人受益的原则,在更新改造、利益分配和产权调整中,可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有偿转让,既可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也可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实行一次性拍卖或承包给个人,提高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二是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营造的要求,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队参与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的新机制,建立包栽包活的造林管理机制,鼓励造林绿化公司、造林专业队来竞标造林。三是要依法明晰农田防护林更新后的产权问题,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探索实行采伐与更新相结合的物质保障制度,明确采伐者、更新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关系,确保农田防护林更新的物质条件。五是要实行采伐迹地就地更新和“采一还二还三”的办法,使农田防护林保持有效的发展空间,要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和杜绝出现只采不造,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发生,确保在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中林地不流失、不变更。六是积极出台有关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农田防护林更新资源的深加工、精加工,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培育林产品市场、活立木市场,逐步实现种养加、贸工林一体化的路子,以林业产业促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和新发展。
  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和提高质量效能。各地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快速、高效发展。围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大力开展技术攻关,培育新品种,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积极选育抗逆性强、生态效益稳定、经济价值高的优良树种、乡土树种,适当提高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树种、名特优新品种和针叶树种的比重,逐步扭转当前农田防护林建设树种单一的现状。加强农田防护林结构、布局、树种配置、混交方式等最佳模式的研究,大力推广实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和集约经营,为高标准的农田提供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置高效的高标准生态屏障。因地制宜,采取林粮、林果、林菜、林药、林草间作等多种农林复合经营模式,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林地生产率。积极推行半带更新、滚动更新、隔带更新、萌蘖更新、嫁接更新等成功做法,确保农田防护林在更新改造中持续发挥效能。要通过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开通科技服务网、市场供求热线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采伐更新、林木良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林产品供需等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全过程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加快林业新技术、新成果在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中的推广和转化,切实提高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综合防护效益。
  五、要积极筹措资金和加强资金监管。为确保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结合2006年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和平原绿化工程资金,我局已给各试点县适当安排了启动资金,各地要抓好年度的资金计划和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同时,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三北和长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做好各年度的资金计划和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国家种苗补助资金到位。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努力做好各类资金的筹措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及社会各届对林业的重视和支持,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努力增加林业投入,加快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条件允许的地方可率先在试点县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中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政策,除按《森林法》规定的国家标准外,可优先启动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也可从直接受益的厂矿企业征缴一定数量的生态效益补偿费,用于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要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稽查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群众性很强,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试点县要把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协调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切实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制度,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农田防护林地位、作用及更新改造的政策措施等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此项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国家林业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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