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吉建规字[2004]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精神,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建规[2004]29号)(特急),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此文转发各市、州政府。(查询此文请登陆省建设厅网站http://jst.jl.gov.cn)国务院、省政府将在今年三月份进行专项检查。
各市、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此文件精神通知本地区各市、县,并会同计委、国土、财政部门,按四部委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统一由各市、州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在建、拟建道路、广场的数量、面积、长度分类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与自查报告务于本月29日前电传省建设厅。如隐瞒不报,一经检查发现,将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
省建设厅传真:0431一8948773
附件:道路、广场汇总表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道路、广场汇总表
道路汇总表
市、县名称:
道 路 名 称 宽 度 长 度 面 积m2 建设时间
广场汇总表
市、县名称:
广 场 名 称 面 积m2 建设时间 使 用 性 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