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土资厅发[200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地质工作的六大任务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请你单位在正在编制的《地质勘查规划》中,增加地质资料开发利用规划项目表(详见附件)。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地质资料开发利用规划项目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经费预算 |
起止 工作时间 |
1 |
建立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 |
完成馆藏主要成果资料数字化,重要实物地质资料数字化,重要原始地质资料数字化,初步建立重要钻孔地质资料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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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2 |
完成地质资料电子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
采用空间信息资源共享与互操作技术、空间信息分析与处理技术、空间信息服务与应用技术, 开发可实际运行具有分布式海量地质空间信息交换、处理、分发与服务的地质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实现地质信息资源的统一描述、发现、集成的一站式服务。重点建立地质资料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地质资料数据公共服务电子网络,提供地质资料信息产品在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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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3 |
完成馆藏破损成果地质资料修复 |
对破损资料进行登记,对破损资料进行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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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4 |
完成成果地质资料专项清理 |
按现行保密规定对馆藏所有成果地质资料逐档逐件进行登记,并建立按件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地质资料管理数据库;对清理出的涉密资料按单种或相对独立的单件地质资料提出密级确定意见,并对其密级进行重新标注;编写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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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5 |
完成原始地质资料专项清理 |
开展原始地质资料调查,摸清原始地质资料家底,建立原始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立重要原始地质资料数据库,向社会提供原始地质资料检索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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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6 |
完成实物地质资料专项清理 |
开展实物地质资料调查,摸清实物地质资料家底,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向社会提供实物地质资料检索查询服务。收集、整理一批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迅速丰富实物地质资料库库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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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7 |
基本完成实物地质资料库(馆)建设 |
建设岩心等实物地质资料的库房,配置实物资料管理必备的设备及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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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
8 |
开展地质资料二次开发 |
开发系列化地质资料产品,包括区域地质图系列产品、基础地质数据产品、矿产地质数据产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产品、灾害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等,充分发挥现有地质资料的作用,避免工作重复和资料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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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