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洛阳市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调整意见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1 生效日期: 2000-06-21
发布部门: 河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豫价房字[2000]177号
洛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洛阳市调整2000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报告》(洛市价房[2000]1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公有住房改革,加大租金改革力度,经研究同意:
  洛阳市公有住房租金自2000年7月1日起由现有的0.84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
  公有住房租金调整方案出台前,认真做好各方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租金调整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局。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