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厅科教字[2007]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部属各单位,各有关交通企事业单位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信息化标准工作,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信息化建设效率,促进交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根据《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交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部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标准建设方案(2007-201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部将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交通信息化发展需求,分年度组织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部有关要求,负责相关领域信息化标准的制修订管理工作,落实好各年度的工作任务。
3.《方案》中计划制修订的标准一经发布,将及时列入行业现行信息化标准目录(可在交通部政府网站www.moc.gov.cn查询)。有关单位在信息化系统建设中,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如涉及正在制修订的标准,可向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咨询,尽可能使系统建设适应新颁标准的要求。
在《方案》实施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交通部科教司或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电话:
交通部科教司信息化管理处 (010)65292818,65292819
交通部信息和通信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010)65293937
全国智能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010)62079526/7/8 -248
全国集装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010)62079433 -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00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