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1 生效日期: 2007-06-11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国土资发[2007]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实施矿产督察工作制度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自2002年部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以来,国家和地方两级矿产督察员,按照《矿产督察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任务不明确,督察不到位,机制不顺,管理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矿产督察员任务,加强现场督察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部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督察工作项目、重点督察内容、督察员责任分工、时间要求等。国家级矿产督察员重点负责大中型矿山企业及重要的矿区和大中型地质勘查项目及重要矿种勘查区域内的督察;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负责中型以下矿山企业及矿产开发区域、勘查项目及主要矿种勘查区域的督察。国家和地方两级矿产督察员要对开发方案执行情况、最低勘查投入等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实地督察。每年每个督察员现场督察不得少于4次,并认真填写《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见附件)或《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按规定提交督察工作报告。矿产督察员要参加矿山年检工作,促使本地区矿产督察管理工作全面到位。
  二、健全完善矿产督察工作机制
  在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中,矿产督察员是重要的督察力量。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员的作用,通过现场督察,加强对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管,及时发现各地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存在的问题。矿产督察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遇重大问题的可直接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督察员定期或不定期现场督察报告制度,对督察员在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建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解决。重大问题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查处后将查处结果向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报,并反馈矿产督察员;一般问题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督察员要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督察,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三、抓紧做好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聘任工作
  第二批国家级矿产督察员已由部聘任,并已持证上岗开展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管理。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开展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工作。地方级矿产督察员队伍是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重要力量,国家和地方两级矿产督察员要根据矿产资源开发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国家、地方两级矿产督察员分级分区督察、重点督察,层层负责的矿产督察监管网络,推动矿产督察工作全面到位。
  聘任的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要具有地质、采矿、选矿专业知识,熟悉矿产资源法法规、地质勘查、矿山开采和矿山设计等工作,要身体健康,能适用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人数可根据本行政区国家级督察员与地方级督察员1:3的比例聘任。各地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工作,要在年内完成,并将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聘任名单年底前报部备案。
  四、切实加强对矿产督察员队伍的管理。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矿产督察工作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矿产督察队伍的管理,要有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督察员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督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督察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矿产督察员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对矿产督察员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并于每年3月底向国土资源部上报年度矿产督察工作总结。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工作经费,专门的工作人员。各地要注重矿产督察员业务建设,做好矿产督察员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要妥善解决矿产督察员督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矿产督察员到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现场督察提供必要的条件。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召开的有关资源管理的重要会议,要邀请矿产督察员参加,并形成制度。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07年12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部。
国土资源部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