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办造字[2007]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近年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已对我国森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阻碍了我国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积极应对当前的严峻局势,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鉴定技术水平,我局决定成立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在南京林业大学,与森林保护系“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人员编制不变。中心业务工作归口我局植树造林司管理。
二、中心的职责是:
(一)承担我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鉴定技术培训工作。
(二)收集国外林业有害生物鉴定技术信息,建立相关数据库,编辑鉴定技术信息动态。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