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配额调整通知单(商穗特配调B字[2006]024号),现下达我省2006年4月1日至10日供香港活鸡出口配额,具体安排见附表。 各单位要严格按部《供港活家禽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特办《供港活禽日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活鸡出口工作。 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