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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为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1 生效日期: 2007-04-11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因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07年4月12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在代办机构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日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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