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同意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28 生效日期: 2007-03-28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7]90号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你公司股东变更持股比例。
   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变更股东持股比例后,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为76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为与735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现金,占注册资本的49%。
   二、同意你公司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
   你公司及各股东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比例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等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