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凯里火车站客运延伸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31 生效日期: 2000-05-31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经[2000]161号
黔东南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凯里火车站空调休息厅收取服务费标准的报告》(州价费字(200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凯里火车站利用闲置的部分办公楼作为空调休息厅、音乐茶座方便旅客候车,开展客运延伸服务并适当收费。空调休息厅服务收费标准,白天按5元/人收取,晚上按10元/人收取;音乐茶座服务收费标准按3元/人收取。
  二、原凯里火车站候车室须照常免费为旅客提供候车方便。提供空调休息厅、音乐茶座方便旅客候车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凯里火车站须持本批复到当地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示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批复于文到之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