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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通鉴·吉林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 2006-05-30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吉政办函[2006]8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华通鉴〉丛书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03)21号)精神,省政府决定编纂出版《中华通鉴·吉林卷》。为切实做好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通鉴·吉林卷》坚持采用贯通古今、详今略古的编写原则,以总结历史、服务现实为宗旨,力求将资料性和实用性融于一体,客观、真实地记录吉林古今重要史实,突出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取得的辉煌成就。它的编纂出版,是我省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工程。省政府对编纂《中华通鉴·吉林卷》非常重视,成立了由省地方志编委会、省社科院等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组成的编委会,并确定具体编纂任务由省地方志编委会承担,拟于2006年底出版。
  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重视《中华通鉴·吉林卷》的编纂出版工作,积极提供有关资料,特别是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建设成就的文字资料和彩色图片资料,支持和配合省地方志编委会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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