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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2]2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豫发[200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厅长夏清成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厅副厅长杨舟、农业厅副厅长尚玉和为办公室副主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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