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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23 生效日期: 2004-09-01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标委工交函[2004]52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你集团公司以中国石化科[2004]575号文报批的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通知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9月1日起实施,并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同时在《中国标准化》杂志2004年第10期上公布。
  修改单见附件。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23日批准,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
  表1车用无铅汽油技术要求条文注1“如加入有机含氧化合物,其氧含量不得大于2.7%(mm),试验方法采用SH/T0663。”修改为“不得人为加入甲醇,车用无铅汽油中的甲醇检出限量为不大于0.1%(质量分数)。如加入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其氧含量不得大于2.7%(质量分数),试验方法均采用SH/T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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