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常政办明电[2005]8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喜庆、文明、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好浓厚的节日气氛。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悬挂好国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要搞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净化、亮化、美化工作。城管、城建、环卫、园林等部门要搞好节前、节中的卫生、绿化、花化等工作。城区各单位要结合“创卫”复检,在节前进行一次搬家式的卫生大扫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浓厚的节日气氛。在营造节日气氛工作中要注意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二、安排好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剂货源,丰富商品花色品种,满足群众需求。要切实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和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节日期间要加强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好“黄金周”期间旅游活动。要立足实际,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一些内容健康文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开放博物馆、展览馆等一些公众文化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繁荣节日文化生活。要加强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坚决抵制不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三、保障好节日期间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责任制。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搞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消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要结合实际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出现问题,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依法及时稳妥处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切实纠正各种违规问题,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尤其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旅游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群众型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除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外,必须明确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部门,要拟定应急工作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实行24小时备勤。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