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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密市曲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9 生效日期: 2002-09-29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曲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新密政文[2002]6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市调整《曲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密杞公路南侧蒋坡、朱砦、庙上3个村的部分土地70.8000公顷,其中耕地64.9000公顷(基本农田49.5000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从本乡调整31.4700公顷,另外从白寨、岳村、平陌3个镇各调出9.0000公顷,从刘寨镇调出6.4300公顷,以上总计64.9000公顷。
  二、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蒋坡村北13.2000公顷一般农田;
  2.朱砦村北1.3000公顷一般农田;
  3.岗牛村35.0000公顷一般农田;
  以上共计49.5000公顷一般农田调整为基本农田。
  三、将以上调整指标绘制到市、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并落实到地块。
  四、你市要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落实,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规划调整的指导、督查和落实。
  此复


                               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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