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价收字[2001]25号
贵阳樱之雪美容培训中心:
你中心申请核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考你单位的成本费用情况,现将有关标准暂定如下:
一、专业美容班、纤体技术专业班、香薰美容专修班、专业发型班:学费200元/人·期,住宿费80元/人,资料费、材料费按实收取,学制30天。
二、美容师全科班:学费250元/人·期,住宿费150元/人,资料费、材料费按实收取,学制60天。
三、专业化妆班、艺术美甲班、个人形象设计专修班:学费100元/人·期,住宿费30元/人,资料费、材料费按实收取,学制10天。以上收费标准暂定两年,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