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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物价局关于潍坊托福培训中心《关于调整托福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5 生效日期: 2001-01-15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潍价费发[2001]4号
潍坊市托福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托福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潍坊托福培训中心[200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省教委、物价局、财政厅鲁教财字(1996)76号文的规定,鉴于你中心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同意你中心收取培训费960元/生·月,聘请外国专家教学费200元/生·月,语音室教学费200元/生·月,住宿费按租赁成本收取,托福考试报名费按国家规定收取,资料费据实收取。
  以上标准自2001年元月15日起执行。执行前,你中心应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坚持入学退学自愿的原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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