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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物价局关于兖矿集团总医院温馨病房、干部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6 生效日期: 2001-04-1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济价费字[2001]第79号
邹城市物价局:
  你们报来《关于核定兖矿集团总医院温馨病房、干部病房收费标准的请示》(邹价字[2000]第54号)收悉。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要,提高医疗服务档次和水平,你市兖矿集团总医院设置了妇产科温馨病房三间、干部病房七间。根据其病房设施、医疗技术设备及综合服务功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妇产科温馨病房、干部病房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收费单位要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并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方可收费。
  三、本规定文到之日起执行。
  此复。
附:兖矿集团总医院温馨病房、干部病房收费标准
  兖矿集团总医院温馨病房、干部病房收费标准
  电.冰箱.空调.电子杀菌灯.大
  衣柜.沙发.衣架及靠背椅.
  调.电子杀菌灯.大衣柜.沙发.
  衣架及靠背椅
  洗衣机.
  菌灯.洗衣机.
  菌灯.洗衣机.
  菌灯.洗衣机.沙发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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