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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延长FSA--JDQ1型汽油清净剂价格试行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1 生效日期: 2001-05-1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工[2001]606号
自治区各炼厂、石油总公司、各地、州、市物价局:
  上海交大生产的FSA--JSQ1型汽油清净剂在我区销售到今年4月30日试行期已满,但鉴于本产品从今年2月3日才实现在全疆整个石油系统(含兵团)加注,因此,决定将试行期延长一年,价格及有关规定仍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工交字(2000)18号文件执行,试行期满后重新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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