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价房字[2000]14号
贵州华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调查测算,暂定“燕沙小区”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1元,代收代缴水、电、煤气费每月每户1.50元。
以上收费标准暂定一年,于2000年4月起执行,请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服务费时,严格按(1996)筑价房字第4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并做好资料及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2001年3月到市物价局进行验审。 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附表:贵阳市物价局
内容 有或无 要求 备注
甬道 无 ' '
电梯 无 ' '
走廓 无 ' '
停车场 无 ' '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 有 '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有 '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无
花卉盆景 无 ' '
公共路树 无 ' '
保安巡逻 无 ' '
供电 有 ' '
煤汽 无 ' '
通讯 无 ' '
排污 有 ' '
排水 有 ' '
中央空调 无 ' '
电梯 无 ' '
消防 有 ' '
治安防范 无 ' '
公用管道 有 ' '
电费 ' '
煤气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