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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对乌鲁木齐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裕阳花苑小区”、“裕馨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6-08 生效日期: 2001-06-08
发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乌市价房字[2001]97号
乌鲁木齐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房字(1998)11号文件规定,现将你公司喀什西路18号裕阳花苑小区、中亚大道101号裕馨花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
  收文后,请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
  附表:新纪元公司裕阳花苑小区、裕馨花苑小区物业费标准。
  新纪元公司裕阳花苑小区、裕馨花苑小区物业费标准
  0.44(住户)
  0.85(住户)
  采暖期  16.00  维修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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