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市价房字[2001]97号
乌鲁木齐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房字(1998)11号文件规定,现将你公司喀什西路18号裕阳花苑小区、中亚大道101号裕馨花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附表)。
收文后,请来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
附表:新纪元公司裕阳花苑小区、裕馨花苑小区物业费标准。
新纪元公司裕阳花苑小区、裕馨花苑小区物业费标准
0.44(住户)
0.85(住户)
采暖期 16.00 维修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