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克物价发[2002]48号
克拉玛依市魔鬼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魔鬼城景区旅游门票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鉴于魔鬼城景区目前已投入部分设施,整体开发将分步实施进行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对魔鬼城景区旅游门票价格核定如下: 一、魔鬼城景区旅游门票每人20元。学生、教师、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优惠50%。
二、凡进入魔鬼城景区的车辆,每车收取停车费5元。
三、你公司应加强魔鬼城景区的管理,逐步完善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景区门票价格应当印制在门票票面的明显位置上,不得用加盖印章形式在票面上标示价格,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