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吐地计价费[2002]312号
吐鲁番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吐鲁番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审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资料收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位于吐鲁番市青年南路吐鲁番宾馆北侧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12077484平方米,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45元(含税)。
二、位于吐鲁番养征处办公楼后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10637 .808平方米,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95元(含税)。
三、楼层差价率为:以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为100%,一楼109%,二楼1155,三楼114%,四楼102%,五楼85%,六楼75%,楼层增减差价率的代数和为零。
四、本批复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含税价格,拆迁安置房按实际房价另外以税务有关规定计算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