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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9 生效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函[2003]262号
驻马店市计委:
  你委《关于(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驻计价管(2003)132号)收悉。
  鉴于(山+查)岈山风景区近年来投资整修了山景之间的道路,完善了旅游服务设施,并投资开发了天磨湖景区,丰富了旅游内容。景区的知名度、整体品味和挡次明显提升。为加快景区建设,支持驻马店市旅游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调整(山+查)岈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具体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每张由30元调整40元,景区内所有景点不得另行收费。
  二、季节差价、停车场、专职导游员及其它相关服务收费委托你局核定,并报省计委备案。
  三、门票价格对中小学生、现役军人和团队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幅度由你局核定,并报省计委备案。
  四、本批复自二00三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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