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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21 生效日期: 2005-04-21
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综合字〔2005〕28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对各类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和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搞好瓦斯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煤矿安全整顿、安全检修、安全生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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