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建建[2003]76号
各省辖市建委:
为了搞好今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监察厅《二○○三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意见》(豫建建(2003)27号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成督查小组,于2003年10月9日至28日赴各地就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内容
(一)专项整治业主的市场行为,重点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情况;
(二)专项整治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专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情况;
(四)专项整治地区封锁情况;
(五)专项整治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情况;
(六)严肃查处建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七)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
二、督查组的组成
督查组人员由省建设组成,对我省部分省辖市二○○三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届时另行通知。
三、督查的方法
(一)听取当地2003年以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执法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2003年以来的在建和新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电力、邮政、通信等各专业工程的自查自纠和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汇总表的填写情况;
(三)现场随机抽查(1—2个)工程。包括审阅工程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资料,检查参建单位资质及工程管理技术人员资格,检验工程实体、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四)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将此次的督查情况及时总结通报,并上报建设部、省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提前准备好今年以来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执法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名单;
(二)督查组确定检查工程项目后,有关部门要立即通知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准备好有关材料备查。如发现违规违法问题要认真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各省辖市应在2003年10月30日前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执法情况书面材料及附表如实填写完毕并整理典型案例上报省建设厅建设执法办公室。
联系人:吴金屯 联系电话:0371—6229147 6236262
附件:1.2003年在建、新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违规查处情况汇总表
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