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调整自治区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5 生效日期: 2003-05-15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6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吐尔逊·伊不拉音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振强   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麦买提伊敏·肉孜  自治区计委党组书记、副厅长
   李学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成 员:
   柯 丽   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
   肖开提·依明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穆铁里甫·哈斯木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贺忠德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韩子勇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吾甫尔·阿西木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乌斯满·沙吾提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铁木尔·帕孜勒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阿不来提  自治区民委助理巡视员
   库热西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热合曼·伊斯拉木  新疆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主任
   左文龙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副处长
   陆 健   自治区民委文教宣传处处长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