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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黄果树大瀑布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5 生效日期: 2001-10-10
发布部门: 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费[2001]285号
  贵州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统一黄果树大瀑布景区售票点价格的请示”、“关于黄果树盆景园定价的报告”和“关于黄果树碑林公园定价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游览参观点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2303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实地调查,并与省建设厅、旅游局共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黄果树大瀑布水帘洞门票和中心景区门票合并,并实行淡、旺季价格。旺季从当年2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价格为每张40元;淡季从当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月31日止,价格为每张35元。
  二、天心桥景区旺季每张30元,淡季每张25元。
  三、黄果树盆景园价格为每张10元;黄果树碑林公园价格为每张10元。
  四、门票价格规范后,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要立即撤消水帘洞售票点。进一步提高景区的服务质量及观赏价值。加强门票价格管理,出售联票和保险应坚持旅行社和旅游者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购买联票和保险。
  五、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用中、外文进行明码标价,并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照章纳锐,自觉接受价格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六、以上价格从2001年10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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