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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9 生效日期: 1999-12-29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辽价费字[1999]81号
 辽宁大学:
  你校《关于确定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际商贸专业学制四年,前两年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后两年如未出国留学,继续在学校学习,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二、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费标准批复后,请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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