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延长中国联通辽宁分公司原入网费标准执行期限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01 生效日期: 2000-02-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辽价费字[2000]2号
 中国联通辽宁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原入网费标准执行期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继续按辽宁省物价局(辽价费字[1999]32号)“关于中国联通辽宁公司移动电话入网费标准的批复”规定的标准执行。执行期为二000年六月三十日。届时请你公司重新申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