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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方迪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11 生效日期: 2000-08-15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0]215号
沈阳市方迪物业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方迪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为确保大厦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根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方迪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0元;
  二、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0元;
  三、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六、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七、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从二000年八月十五日至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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