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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气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8 生效日期: 2005-06-1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哈办发〔2005〕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6月1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呼兰区石人镇永平村突降罕见暴雨,4名村民被急流冲走,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据市气象、防汛部门报告,今年入夏以来,我市气候异常,比往年提前进入汛期,冰雹、雷雨和大风等天气多发,6月上旬日均降水量55.5mm,比历年同期多106%。未来一周内,我市仍有阵雨、雷阵雨等局地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做好汛期的气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气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气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特别是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气象、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处于低洼地势、极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区域的学校、居民区等人员集聚部位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立即整改。要落实山地灾害防治责任人,完善防御措施,对预报预警、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等每个环节都要做出周密安排,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人员转移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积极做好防范预防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编制完善气象、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和实施工作。气象、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汛情预测预报,及时分析掌握汛情、灾情动态,为防汛抗灾指挥决策当好参谋。宣传、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自我救助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救助的意识和技能,避免发生意外时因自救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

  四、认真落实防灾、救助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做好气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把安全管理、安全排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堤坝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畅通信息渠道,认真落实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立即上报;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对于因工作不落实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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