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天都饭店客房租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1-11 生效日期: 2001-01-11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辽价函[2001]6号
辽宁天都饭店:
  你饭店《关于辽宁天都饭店客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鉴于你饭店为“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近几年对饭店设备设施又进行了更新改造,提高了服务质量,相对同等级宾馆饭店收费标准偏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你饭店客房租价调整如下:
  普通套房980元/套日;高档标准间380元/间日;标准间320元/间日;普通标准间220元/间日。
  以上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请你饭店收到批复后,即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