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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5]46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迟维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范玉兰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王龙德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志江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志烈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洪民市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
  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交易市场、回收网点的布局;
  三、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工作;
  四、建立联合检查制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
  五、审议相关职能部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提请研究的有关重大事项。
  乌鲁木齐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发展局。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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