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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改自治区推行胡都木蒙文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调整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8 生效日期: 2005-03-28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5]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的要求和新疆蒙古语文“双语”学习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原自治区推行胡都木蒙文工作领导小组名称更改为新疆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暂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阿不力孜·吾守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远义自治区民语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八协小组副组长
  巴代巴州州长、八协成员
  乔吉甫博州州长
  韩德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成员:武立德博州人大主任、八协成员
  道尔加拉伊犁州政协副主席
  包热巴州副州长
  张树山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
  确杰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马木提·托依木利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八协成员
  韩子勇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博尔古德新疆人民出版社副总编、编审、八协成员
  巴德玛自治区广电局纪检组长、高级记者、八协成员
  丹米荣加甫新疆日报社副总编、高级记者
  尼克·吾音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长、八协成员
  左文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处长
  巴理嘉自治区民语委蒙语办主任、八协成员
  赵兴俊新疆蒙古师范学校书记
  布·孟克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巴里金汗腾格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明德乌鲁木齐满江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乌特红(女)慈恩大药房总经理
  领导小组设在自治区民语委,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任由巴理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赵兴俊、布·孟克同志兼任。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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