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2 生效日期: 2002-08-16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黔价费[2002]255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黔人函[2002]107号)收悉。根据我省实际,经研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二、以上费用含报名费、场租费、考务费、监考费、信息录入校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收费单位应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费用属预算外资金,须存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于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