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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0 生效日期: 2005-08-20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5]165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迎接教育部对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估顺利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疆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怡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靳诺         自治区主席助理
     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成 员:孙也刚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富强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阿扎提·苏里坦     新疆师范大学校长
     安尼瓦尔·阿木提     新疆大学校长
     买买提·牙森      新疆医科大学校长
     雒秋江        新疆农业大学校长
     阿斯哈尔        新疆财经学院院长
     赵塔里木        新疆艺术学院院长
     阿布拉江·艾麦提     喀什师范学院院长
     赵嘉麒        伊犁师范学院院长
     张晓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副处长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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