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造林绿化先进市县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7 生效日期: 2005-02-07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5]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
  在2004年造林绿化工作中,各市、县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造林绿化任务,为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省建设作出了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2004年度造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市、县给予表彰。
  一等奖:文昌市 海口市 屯昌县?
  二等奖:定安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 东方市?
  三等奖:五指山市 儋州市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昌江黎族自治县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在造林绿化事业中创造出更加突出的成绩。其他市、县要以受表彰的市、县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抓好造林绿化工作,为生态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五年二月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