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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物价局关于遵义市陆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8 生效日期: 2003-03-18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遵市价经[2003]32号

  遵义市陆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2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接文后,到我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照章纳税,并将每季度财务报表报我局。

  三、在收费处公示收费批文及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附:服务内容及要求
  遵义市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单位:遵义陆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停车场  ″″
  电梯  ″″
  管理范围内的通道  有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
  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点.定时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
  活率达80%以上.
  公共路树  ″″
  障及时处理.
  排污  有  ″″
  排水  有  ″″
  电梯  ″″
  消防  有  ″″
  治安防范  有  ″″
  公用管道  有  ″″
  中央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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