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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1-21 生效日期: 1996-01-21
发布部门: 公安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安厅(局)、财政厅(局):
  为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列》,现将制定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并报公安部、财政部备案。
  
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单位:公斤
调味品适量,燃料、炊事用具及杂支运输费等根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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