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通网管[2003]43号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贵州省信息通信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通[2003]25号)精神,现将开展信息通信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人员应符合省人事厅颁发的《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附件一)的规定;
2、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职务人员须符合省人事厅颁发的 《贵州省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附件二)的规定。各单位破格申报人员不得超过申报人员总数的3%。
3、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放宽条件:
1976年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03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地、州、市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参加当年的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考而未取得合格证书者,可凭当年考试成绩通知(证明),先推荐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暂不颁发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用,在聘用期内考试合格后再颁发资格证书,也可参加由省、地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经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4、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外语:(1)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在国外进修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者;(3)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首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4)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又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者。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1)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凡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申报高级和省直单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证由省人事厅核发,地、州、市申报中级的由各地、州、市人事局核发。
二、申报及推荐程序:
1、通信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申报,并按照推荐评审规定条件对申报人员认真进行参评资格认定,严格审定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填写《贵州省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查表》(附件三)一式三份,连同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贵州省通信学会。
2、其他从事信息通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申报,可向贵州省通信学会咨询。
三、个人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四),一式三份;
2、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3、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论文,一式三份;
4、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7、本人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个人应按照高级职称350元/人(中级职称250元/人)的标准,在申报时缴纳评审费。
五、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通知涉及的有关附件和资料均可在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gzca.gov.cn)查询和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通信学会购买。
附件一: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略)
附件二:贵州省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略)
附件三:贵州省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查表(略)
附件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略)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